经陕西省红十字会申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陕编办发(2013)225号),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于2013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
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动员;
2、组织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
3、负责对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人员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人文关怀、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培训;
4、负责向中国人体器官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捐献者信息;
5、负责搞好对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等工作;
6、负责制定救助原则,对困难捐献者家属实施救助;
7、负责接收政府拨款与社会捐赠,建立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资金;
8、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9、协调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陕西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