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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尸检: 捐献器官者的烦恼
2014-12-30   浏览:2423次     上一条  下一条
发布时间:2014-06-30  阅读:37


     殷仕林决定捐献车祸脑死亡的25岁独生子所有有用器官,他正与妻子一道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资料图片)
  深圳商报记者 张妍
  "我们每天脑子里沉沉的,只想快点把他领回去。"昨日中午,来自四川乐山的农民殷仕林向记者诉说着丧子一个多月来的痛苦。
  器官已捐献,尸体无法火化
  儿子殷海航的器官捐献是在广州进行的,依照法规交通事故重伤者死亡后必须要进行尸检才能取得诉讼证据和火化,但目前跨市尸检不符合公安部门的工作流程,事情一直僵持了一个多月。
  昨日为止,殷仕林还在等待一纸尸检意见书。
  殷海航的事件已不是个案,据市红十字会的统计,截至6月3日,已有141人身后捐献多器官,其中82人是交通事故重伤者。记者了解到,深圳没有移植医院,器官捐献要在广州完成,跨市尸检不合流程,似乎成了一道充满矛盾的"无解"难题。
  记者第一次接触殷仕林是他50岁生日当天,这个四川汉子做出了一个让人敬佩的决定,通过深圳市红十字会将自己车祸后脑死亡的独生子殷海航的所有器官捐出。5月4日,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心脏停跳后的殷海航成功捐献了肝、肾和角膜,至少让5名以上患者得到了新生的希望。
  5月5日,完成捐献后的殷仕林夫妇在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植瑞能的陪同下,来到了宝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负责该事故的警官听说在广州捐献后表示为难,跨市尸检不符合工作流程。
  最后在多方努力下,6月13日,交警部门委托南天司法鉴定所前往广州为殷海航进行尸检,但目前殷海航的火化通知书还未拿到。
  这样的事对于植瑞能来说,不是头一遭。2012年7月正式成为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以来,包括殷海航的案例,他协调过10宗多器官捐献,其中7宗来自交通事故重伤。
  家属有意捐献器官延续他人生命,而捐献者本身又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器官移植的成功率有了保证,本是顺理成章的好事。"偏偏现在深圳没有移植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由于认识不足,大多不愿借出手术室,目前捐献者大多转送到广州进行手术。"植瑞能无奈地告诉记者。
  时间对于器官移植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依照现行的心死亡捐献原则,必须等捐献者心脏停跳后才能进行器官摘取手术。如果不立即摘取器官的话,细菌会在体内大量滋生,造成器官都无法移植。2012年9月,22岁脑瘤患者赵香因为所在民营医院老板拒绝,而无法进行器官摘除手术,最后仅捐献了角膜。
  跨市尸检缺乏制度和经费支持
  交通事故后为什么要进行尸检?程序又是怎样的?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公安局刑侦局刑事技术处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尸检是要证明死者的死亡与交通事故有着直接关系。交通事故重伤者死亡后,交警部门会委托法医进行检验,法医受理后,先会调取医院病历资料,还要结合案情对死者进行尸表检验。如果不能确定其死因的,还要由交警部门提交解剖申请,再进行解剖检查。"最后我们会出具尸体(表)检验意见书。"该负责人表示,交通事故一般涉及民事赔偿,意见书就是家属诉讼的重要依据。
  同时,法医开具的《法医学死亡证明书》,也能成为家属前往殡仪馆办理后事的凭证。
  公安部门表示,这类捐献者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深圳,最终死亡地点又在广州,身后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目前缺乏工作制度和经费支持我们跨市尸检。"
  建议效仿浙江出台多部门联动机制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表示,像交通事故重伤者的捐献,目前很多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赵丽珍坦言,工作缺乏制度,最终只能靠领导出面,靠人情解决问题。
  目前,浙江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和省公安厅已联合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捐献人体器官的若干意见》。赵丽珍说,跨部门联动机制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市红十字会正起草与公安部门协商的函件,也希望由政府牵头出台文件,或者由人大修订条例,那肯定是更有效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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