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我省第四例人体器官捐献在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顺利完成。
2011年12月,云南籍戈先生在西安打工期间不幸遭遇车祸,造成头部严重损伤,住进了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治疗,效果较差,2012年2月3日,30岁的戈先生多次出现呼吸暂停,他的父亲和弟弟及时联系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接到电话后,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按照捐献相关程序,及时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并联系西安交大一附院器官移植专家,作好DCD捐献前评估获取准备工作,戈先生的父亲、母亲委托弟弟共同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下午2时许,戈先生因严重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心脏停止了跳动,捐献出了两肾、肝、眼角膜。
当日,戈先生的器官分别移植到了三位在交大一附院住院绝症患者的体内,挽救了这三位患者的生命,他的眼角膜也移植给一位眼疾患者,让这位患者重见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