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缅怀我省8位器官捐献者
从2011年11月至今,陕西省已经实现8例人体器官捐献,其中我院已成功实施捐献移植7例。
这些平凡而伟大的器官捐献者们虽然离去了,但他们捐献器官、挽救生命、奉献爱心的壮举却永远让我们铭记!永远值得我们纪念!
清明将至,万物争荣,生机盎然,一派欣欣向荣的美丽景色。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深深地缅怀他(她)们,缅怀这些让我们尊敬和感动的器官捐献者们。
近些天来,人们以不同的方式默默地纪念他(她)们,在陕西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网站上有很多市民通过献花,网上留言等形式,表达哀思,寄托情怀。
一束鲜花,一个鞠躬,一份追忆,一个悼念,寄托着我们对那些为社会作出无私奉献的人的敬佩与尊重。
人体器官捐献是指公民生前自愿申请,在去世后将器官无偿捐献给国家,供医学教学、科学研究或器官移植,是一项造福社会、惠及人类;功在当代、利泽后世的公益事业。
我们相信,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自愿捐献器官的人会越来越多,让那些在凄风苦中苦苦等待的生命不再迷茫,让枯萎的鲜花重新绽放。
愿逝者安息!
让精神永存!
西安交大一附院肾脏病医院全体医护人员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