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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护工填捐献自愿书
2012-4-12   浏览:3087次     上一条  下一条

                                                                               省红十字会就器官捐献解答市民观点误区

姜春萍填写《捐献自愿书》

《别让器官捐献这事“沉”了,好吗》后续报道

  ■新闻回放

        尽管人们对于器官捐献的观念正在发生转变,但很多人对于捐出亲属或自己的器官和遗体,感情上仍很难接受,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发展。截至2012年3月,全国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16个省(市、区),共完成捐献211例,我省已实现捐献11例。但相对于我国器官移植的庞大需求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本报记者 官思妍

  

         10日11时许,当姜春萍填写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并在右下角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后,对记者说:“这是我的心愿。过去受到社会的帮助太多了,所以我也想做些什么来回报社会。其实很多人对器官捐献还不了解,也有一些误解。只要观念转变过来了,就能让更多的人得到帮助。”

  A.“用自己回报社会,这是我的心愿”

  一份报纸让她决定捐献

        姜春萍今年58岁,老家在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向阳村,来长春务工已经10年了。“刚来长春的时候俩眼抹黑,啥工都打过,但都没干长,一直过得挺苦的。”她告诉记者,如今她已经做了7年的护工,专门护理病重老人。

       姜春萍说,因为她现在的雇主家中常年订报,所以她也养成了每天看报的习惯。“我就是从报纸上知道器官捐献消息的。可能因为工作的关系,对生老病死想得比较多,所以总想趁着自己还能动,把自己的后事安排好。”她告诉记者,来到红十字会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其实并没考虑多久,但也不是一时冲动。“这种想法存在很久了,但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去做。直到看了报纸我才知道,原来是到这里来申请,所以我就来了。”

     不仅捐器官还想捐遗体

     捐献器官的想法没有遭到家人的反对吗?面对记者的疑问,姜春萍说:“我20多年前就离婚了,没儿没女无牵无挂的,没人干涉我的决定。”提起传统习俗与器官捐献的观念背离,她告诉记者:“可能因为我没有儿女,所以看得比较 开。我觉得人活着的时候好好活才最重要,死后的事都是给活人看的。” 记者看到,姜春萍在捐献自愿书选项上选择了所有捐献选项,除此之外,又在备注栏中添加了角膜及遗体两项捐献类别。她告诉记者,器官可以救人命,而遗体也可以捐给医学院校做研究,各有各的用途,都是回报社会。

       趁身体健康给自己做主

      填表、签字,姜春萍始终没有一丝的犹豫,将自愿书交到了工作人员手中。采访中,她红着眼眶告诉记者,她这辈子吃过不少苦,多亏了政府和社会上一些好心人的照顾,她才能吃饱穿暖,才能这么乐观地生活。 “我现在护理的老人年岁很大了,不能自理也不能表达。就算老人现在想要再做些什么,也都没有机会去做了。所以我经常想,趁着自己还能动,身体还健康,应该把能做的事都做好,免得等到自己啥都不能干了,再遗憾也晚了。”姜春萍说:“如果能在死后帮助到别人,那我就不后悔。用自己回报社会,这是我的心愿。”

       想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伴

       采访过程中,姜春萍质朴的话语始终感染着记者与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红十字会综合办公室刘丽伟对记者说:“姜大姐的话虽然不多,但说得很实在。她刚来到我们办公室的时候我就问她,为什么想要捐献器官。她告诉我,就是想

      B. 省红十字会解答市民疑问及误区

  要为社会,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点儿什么。”姜春萍对待生活的态度很乐观,她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儿女,也没有老伴来相互扶持,但她一直相信自己可以生活得很好。“也不是不想找,特别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看着大家都是团团圆圆的,我却没有地方去,那时候就觉得特别孤独。”她说:“如果找,我也希望找个和我志同道合的。比如器官捐献这件事,就算那个人不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和遗体帮助别人,也希望他能理解我、支持我的决定。如果能找到个和我有着相同心愿的老伴,那就更好了。”

       自4月初,本报针对器官捐献问题进行报道,并在本报官方微博与网友进行话题互动至今,一些网友对于器官捐献事宜的各个方面提出了疑问。虽然本报在4月3日已对多数读者及网友进行了反馈答疑,但记者发现,仍有一部分人依旧存在误区。10日上午,记者针对个别问题,再次对我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

     什么人能捐献?

    “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省红十字会业务处于处长说。据介绍,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的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另外,经专门的医疗小组会评估捐献的器官是否适合用作移植后,才会进行手术。

       活体捐献还是尸体捐献?

       在微博话题讨论区,记者看到一位网友评论说:“我觉得我自己活得更有价值,凭什么要送给别人?他们活的比我有价值吗?”对此,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解答说,这位网友的观点其实存在严重的误区。“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家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且能够继续贡献社会。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签字就是被死亡?

     网友“聪明的猪”评论道:“怕的是签了,也就宣告被死亡了。”也有网友疑惑道:“如果是植物人呢?可以捐献器官吗?”

     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器官捐献只有等到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医护人员与病患家属开始讨论死亡时,才会被提出。只有患者被医生证实死亡后,才会考虑是否适合捐献其器官。“植物人绝对不等同于脑死亡。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担忧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植物人没有发生脑死亡,所以不能捐献器官。”刘丽伟说。

      捐献费用谁承担?

      10日上午,在姜春萍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之前,工作人员已向她详细的介绍了器官捐献流程。合适的器官捐献者大部分是意外或突发疾病的去世者。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以书面方式表达捐献器官的意愿,也没有向家人表明捐献意愿的话,去世后很难实现捐献器官的意愿。

     “那捐献时的费用谁来承担?”这不仅是姜春萍的疑问,也是许多读者和网友的疑问。

     据了解,凡捐献者去世后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须家属负担。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稍后我们还会向所有填写了自愿书的市民发放捐献卡,等到完成器官捐献后,我们还会向其家属颁发证书。这些也都不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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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红十字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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