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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首次召开省级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
2012-10-31   浏览:2642次     上一条  下一条

    (本网讯  鲜红)10月29-30日,全国省级人体器官协调员培训班在重庆金质酒店召开。重庆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周清梅、组织宣传部部长冯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李立东,健康服务处处长侯峰忠、副主任科员曹橙,以及来自山东、天津、浙江、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的同仁和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清华大学的专家参加了培训会。重庆市38个区县的专、兼职干部,8个定点移植医院的领导和兼职协调员,市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全体工作人员、各部室相关人员和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专职协调员等1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市红会常务副会长周清梅致辞

总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李立东

总会赈济救护部健康服务处  曹橙

    29日上午,培训会首先举行了开班仪式。市红会常务副会长周清梅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重庆的概况与风土人情,介绍了市红会的构架与工作概况,对大家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预祝培训会圆满成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李立东为大家讲解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3月启动以来的推进情况、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面临的困难、取得的成绩以及未来工作的方向,他希望开展了器官捐献工作的试点省市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为建立全国范围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后进行了为期两天,内容详实的业务培训。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教授、中国官捐献移植第一人陈忠华就《器官捐献——铖机挑战与机遇挑战(器官捐献基础知识与死亡判定)》,中国医学科学院生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晓梅就《官捐献与移植伦理学》、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高新谱就《国家器官捐献移植工作政策》、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教授孟一曼就《移植医院心死亡器官捐献工作经验介绍》、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杜换涛就《器官捐献与移植法律法规》向参与培训的学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说明,并现场解答了学员提出的问题。专家们从国际到国内,从古代到现代,从我国的环境、基础、习俗、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解读了我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经得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他们还对如何严格把握器官捐献操作的标准、如何认识协调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如何争取参与器官捐献各部门的强力支持和加强各方协作提出了积极的意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总会赈济救护部健康服务处处长侯峰忠、副主任科员曹橙就《国家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器官捐献政策制度》向参会培训人员作了详细介绍;山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曹怀杰、副主任科员杨广宁,浙江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专职协调员曹燕芳与大家分享了省级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工作经验、协调员工作经验和器官捐献典型案例。
    两天培训会时间安排得非常紧凑,内容非常详实,学习气氛十分浓厚。参与培训的人员表示经过培训,明白了人体捐器官捐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崇高事业,也是一项充满爱心和挑战的工作,不但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政策,更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虽然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居全球先进行列,但相关理念、管理、规范运作及实现数量则与世界先进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建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已迫在眉睫,高素质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必不可少。重庆市红十字会在2012年8月成为19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市之一,而此次省级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会的召开无疑为我会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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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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