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是否纳入经济补偿,需谨慎
为了使器官捐献的工作能够推进,必须由政府出面,请权威的人士组成器官分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大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还要有专家包括移植专家、伦理专家参与,红十字会也要参与。
我认为分配委员会首先要确定哪些医院有资质参加器官移植工作,这个必须经过专家几轮讨论并采用投票的民主方式确定。肝移植一个小组、肾移植一个小组,现在做心脏移植的很少,因为心脏病主要还是做家族性的遗传性的疾病,心脏衰竭和冠心病的话做移植还是比较困难的。器官移植主要还是肝和肾,不包括骨髓移植。按照现在的数据,全国现在有160多家医院可以做。
器官捐献还涉及文化问题、思想教育问题,东方文化都有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中国。“对生命的敬畏、对生命的珍惜和延续”这些观念需要广泛宣传,也要从道德伦理这方面加强教育。我觉得,器官捐献不一定要金钱上的给予,但需要奖励。比如有的老人死了愿意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我们称他们为大师,在墙上挂他们的纪念照片,要给予他身后和他们的家属一个荣誉感。
真正的捐献器官,从国外来看大多数是公益性的。从我国国情来看,是不是应该给予营养、慰问等形式的经济补助,要谨慎,也需要一个规定,否则又等于花钱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