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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大叔实现上海首例器官捐献
2013-8-23   浏览:2320次     上一条  下一条
    晚报讯 今天上午11点,上海市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的遗体告别仪式在上海崇明殡仪馆举行,红十字会向其家属表示感谢,并颁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荣誉证书。上海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于昨天在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实现。一位崇明土生土长的大叔黄胜伟将被载入上海医疗史册,因为他和他家人的大爱义举,三名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得以延续生命。

  8月19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接到黄先生家人的电话,表示黄先生病情严重,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诊断为病情不治,黄先生家属含泪表达了万一病人不幸去世,愿意无偿捐献器官的意愿。

  8月20日上午,长征医院医疗组赶赴崇明,经专家初步诊断,患者符合国家卫计委颁布的死亡标准。

  8月20日下午6点多,120急救车把黄先生送到长征医院,该院及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专家联合会诊,对黄先生进行了更为详细严格的医学检查,确认已经达到了器官捐献死亡诊断标准。

  专家们根据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的临床标准来进行诊断,判断黄先生确实已经达到标准。上海市器官捐献者办公室专职协调员到达现场,向家属详细陈述了国家相关政策,深入了解了患方的捐献意愿,见证了患方签署《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长征医院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严格核准患方的意愿,同意患方捐献的请求。根据《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患者的三方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必须全部签字同意后,才能实施捐献。黄先生的家人深明大义,在《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上一一签名。

  8月20日深夜11:00到21日凌晨,器官捐献手术在长征医院开展,黄先生捐献出两个肾脏,一个肝脏,挽救了目前在长征医院和中山医院等待器官移植救治的三名病人。这三名病人是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在上海范围内优先获得的患者。三位中末期器官衰竭的患者连夜接受相应的移植手术,目前患者及移植器官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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