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近照。 深圳商报记者 李博 摄
深圳商报记者 郑健阳
带有红十字会标志的白色志愿者上衣,衣领上夹着白毛巾,一条褪色牛仔裤,一个破旧的沉重背包,这就是深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深圳市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每天的装束,而那个超过10公斤的背包已成为高敏的标志。
高敏的背包内装着什么?为什么她每天背着这个背包?近日,在高敏的同意下,记者打开高敏的背包,发现内有文件夹十多个,几乎每一个文件夹内都夹着厚度超过2厘米的资料,这一份份资料都见证着深圳器官捐献的历程。
身份证明取得捐献家庭信任
在背包的最边上,一个文件夹装着高敏的各种身份证明。从工作证到人大代表证,沉甸甸的身份证明,高敏到哪都得带着。
2003年8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它填补了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法规的空白。《条例》实施11年后,深圳已成为全国器官捐献最多的城市。
可是这一路走来不易,作为深圳乃至全国首位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曾遭遇种种不被信任。
初为协调员,高敏每次到器官捐献者的家中,捐献者的家属总是带着不信任,要求高敏出示各种身份证明。"有一次到位于东莞的捐献者家中,家属一一仔细看过所有证件,还要拍照留底。"高敏说:"有些家属甚至上网查询过我的身份,最后才同意让我去和器官捐献者接触。对器官捐献,市民总是夹杂着矛盾的情感,所以我后来干脆把所有证件都随身携带,协调员的证件不行,那我有人大代表证,总可以信任我了吧。"
捐献者资料随身携带
在高敏的背包中,存放最多的就是全国各地的器官捐献者的资料,在经历了不被信任后,经过6年的奔走,高敏逐渐被信任,来自全国各地的捐献者会指名让高敏来完成他们最后的遗愿。捐献者有来自东莞、惠州的,也有来自北京、上海的。
《条例》规定,捐赠和接受器官的双方均须完全遵循"生命自主,绝对自愿"的原则。任何人(包括医疗单位、家属和社会)都不应向捐赠者施加压力。高敏第一个提出将原来的"劝捐员"改名为"协调员","我们不是去劝人家捐献器官,而是去协调捐献者、医院、受捐者等各方关系,让器官捐献可以顺利完成。除了器官移植等医学操作是由医生来操作,器官捐献的前期协调准备,后期的丧葬、悼念等事项都是由协调员处理。"高敏说,每一位捐献者的资料很多,占据背包很多空间。
"为什么得随身背着捐献者的资料?"记者问。"随身背着是为了捐献者一出现情况,我就立即赶到现场。"高敏说。即使如此,高敏有时还是遭遇捐献失败。
逝去的捐献者时时鼓励坚持
在7年的协调员工作中,曾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导致器官捐献失败。两年前器官捐献者赵香脑死亡,原本计划在六联医院手术室进行器官摘取手术。然而,医院老板坚决不同意,最后,赵香只能转院到龙珠医院。遗憾的是,因在路上耽搁太久,赵香已经没有呼吸,捐献器官失败了,而另一边则是已经在等候器官的患者。获知赵香没有了呼吸,已经在医院跟了5个昼夜的高敏瞬间崩溃,当场双膝跪下痛哭。
高敏坦承,这样的遭遇确实会让她心灰意冷。但在高敏的背包中,留有一个空间,存放着那些已经逝去的器官捐献者亲笔签名的器官捐献志愿书,工作空隙,高敏就会拿出来整理一番,那些主动提出器官捐献的捐献者常常鼓励着高敏继续前行。
2009年,新中国第一代文艺家程芸平、刘幼雪夫妇在深圳共同许下了人生最后一个愿望,将有用的器官和遗体全部捐献给深圳市红十字会。他们主动联系高敏,办好了器官捐献的相关手续。在刘幼雪老人的带动下,一些老人也主动联系高敏,希望捐献器官。有的老人还把高敏的名字和电话放大装裱在床边,提醒医护人员,一旦有生命危险,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高敏。
据统计,深圳市民对器官捐献的认同率达到55%以上,器官捐献成为深圳人引以为豪的公共文明行为。也许,这个数据是高敏继续前行的更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