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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韩宝生建议尽快出台遗体及器官捐献法
2015-3-9   浏览:1847次     上一条  下一条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刘振) “遗体及器官捐献,对于教学科研和医疗救治都非常重要,但受多种因素影响,社会接受度还不高。”全国人大代表、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韩宝生建议,出台遗体及器官捐献法,规范遗体及器官捐献工作,鼓励公民树立自愿捐献意识。

  资源缺乏

  人体解剖课只能观察标本

  遗体捐献,是指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用于器官移植、临床病理诊断及解剖、医学院校解剖教学、塑化教学及科普教育展览。

  “医学科研和教学,需要进行大量人体解剖实践。但我在调研中发现,医学院校和医疗科研机构的人体标本严重匮乏。”据韩宝生介绍,医学教学中按理想状况,每4~6人应该解剖1具遗体,但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20人才能解剖一具,个别院校仅能做到教师示范。而在医学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一个医科学生本科阶段至少要解剖过一具遗体。

  “亲自动手解剖和观看标本,在教学和学习效果上可以说有质的不同。动手解剖能从表到里仔细观察,看清楚每一个结构。而制作好的标本很多细节都没了,只突出重点内容,对于医科学生了解解剖的帮助,肯定没有动手操作深刻。”西安某著名医学高校的一位教师告诉记者,他们的学生本科阶段能解剖两具遗体,而在一些普通院校,甚至只能通过标本教学。

  器官移植

  2.2万人排队等待供体

  此外,在临床治疗中,很多病人需要器官移植,如肝脏、肾脏。今年2月份,一位在中国做交换生的法国小伙子,旅游途中发生意外,父母替他作了捐献器官的决定,他留下的一个肝、两个肾、一对肺,帮助了4位中国人,延长了他们的生命。

  但也有不少病人,排了很长时间队都等不到合适的器官供体。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目前在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上,约有2 .2万人在等待器官移植。

  据介绍,遗体捐献在西班牙、芬兰、意大利、法国、奥地利等国均采取预先默认同意制度,即所有公民都被视为器官捐献者,除非其本人“生前表达过反对的意见”,这在极大程度上扩大了捐献范围。在英国,公民考取驾照时,将会填写一份“是否愿意捐献器官”的表格,同意者将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司机发生意外并符合捐献条件后,医护人员可在第一时间摘取器官,挽救他人的生命。

  制约因素

  法律不完善认知度低

  韩宝生认为,遗体及器官资源匮缺,主要是因为捐献率不高,来源太少。

  “有位老先生两次找到我,说愿意去世后把遗体捐赠给医疗机构,但详细咨询医院后,遇到不少问题。”韩宝生说,捐献率低的一大原因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不少人对遗体捐献十分敏感甚至抵制。即使有人有捐献的想法,也因为担心亲友无法接受而选择放弃。“即便如愿签署了捐赠协议,老人去世后,也可能因为子女反悔,最终不能执行。”

  韩宝生认为,遗体及器官捐献还受到相关法律不完善、捐献程序不规范、公众认知度低等因素的影响。“许多人对遗体捐献只是略有耳闻,至于遗体捐献是什么、为什么、需要什么条件、如何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并不了解。”

  代表建议

  让遗体捐献法制化规范化

  韩宝生表示,只有制定新的遗体捐献法律制度体系并加以严格推行,我国的遗体捐献才能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他建议,制定“遗体及器官捐献法”,对我国遗体捐献的原则、条件、法律关系、接受与使用程序、法律主体、法律责任、行政及行业主管关系以及遗体捐献事业促进等作出规定。

  “遗体及器官捐献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要通过立法,让那些有捐献意愿的人,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真正把好事做好。”韩宝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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