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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2016-1-6   浏览:1692次     上一条  下一条
    本报讯 (记者 宋伟) 12月30日上午,延安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在市红十字医院正式挂牌,标志着延安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式启动。

  市人体器官捐献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报名登记;负责全市器官捐献信息协调员培训、业务指导;负责在具体器官捐献过程中,积极协调医院和专家、捐献者和患者的关系,做好统计上报等工作。


   据了解,2007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施行。2015年1月1日,我国正式全面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办法》,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市县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内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业务咨询和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宋双印说,为了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我们已经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200多名信息协调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行列里来,弘扬人道、彰显博爱、崇尚奉献,为三城联创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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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红十字会

                主办

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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