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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机构接受遗体捐献 捐献器官可上网登记
2014-4-22   浏览:2888次     上一条  下一条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白嘉熠) 昨日,本报报道了56岁的家政工王菁(化名)想捐献遗体一事,记者经走访了解到,目前我省范围内,只有西安交大医学部和第四军医大学接受遗体捐赠,而西安交大一附院、省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接受器官捐赠。

捐献原则:自觉自愿无偿

昨日上午,记者先来到西安交大医学部,在遗体捐献工作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徐自力说,该校只接受遗体捐献,用于日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整个过程并不麻烦。“遗体捐献完全遵守‘自觉、自愿、无偿’的原则,捐献者先在捐献办公室领取一份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捐献者本人、捐献执行人以及接受捐献方三方各持一份;填写完毕后,三方签字盖章等,接受捐献方向捐献者颁发一份‘感谢状’;最后,在捐献者正式捐出遗体后,学校还会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整个遗体捐献过程就算结束了。”徐自力说,在遗体没有完成捐献之前,捐献意向可以随时变更。

徐自力强调,除捐献者本人签字外,捐献执行人也要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也就是捐献者的子女、配偶等亲属要同意,否则可能会有很多麻烦。”徐自力说,不过现实中,通过他们申请的捐献执行人,有的是捐献者的朋友、有的是同事,甚至还有单位等。

捐献执行人须签字同意

昨日下午,记者又来到设在省红十字会的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中心负责人苏晓东告诉记者,目前,我省接受遗体捐赠的只有西安交大医学部和第四军医大学两家医学科研机构;而器官捐献,目前只有省人民医院、西安交大一附院、西京医院、武警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接受,相关的捐献登记、申请在这些单位都可以进行。

“不管是捐献遗体还是部分器官捐献,也可以在我们这里登记,我们登记的捐献信息,会及时提供给这些科研机构或医疗机构。”苏晓东告诉记者,只需填写一张登记表就可以了,但是除了捐献者在登记表上签字外,也要求捐献执行人签字同意,“为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捐献执行人必须为捐献者的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亲戚、朋友、同事等,都不能成为执行人。”针对王菁不想让儿子知道自己捐献遗体一事,苏晓东说肯定不行,“这种情况不能在我们这登记。”

另外,苏晓东说,省内个别市的红十字会也下设有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捐献者也可以通过这些工作站进行登记报名。

捐献器官还可上网登记

苏晓东说,2011年7月,陕西省作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份开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目前,通过他们登记的捐献者已经有400多例,近些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呈逐年上升趋势。

除了到上述机构现场申请、登记外,捐献者还可以直接网上登记。昨日,记者从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4月3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hina-organdonation.org.cn)正式开通,捐献器官可登录该网站进行登记。具体是登录网站后,在主页右上角找“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区域,点击后便可登记报名,相关捐献事宜也可登录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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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红十字会

                主办

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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